保密期限已滿的怎么辦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滿后,會自動解密。如果需要延長保密期限,則需要在保密期滿時,由原定密機關、單位提出保密的相關事項后,重新確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指的是用人單位與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以及其他需要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簽訂的競業限制期限,在約定期限之內,勞動者不能泄露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不能服務于同類型的其他用人單位,否則需要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償。
在確定保密期限后,會簽訂相關的保密協議,負有保密義務的人需要按約定不能向第三方透漏保密的相關事宜,否則將會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
保密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保密內容、責任主體、保密期限、保密義務及違約責任等條款,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共同簽訂。
通常情況下,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最長不能超過兩年,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了特別規定的情況以外,絕密級保密期限不能超過30年,機密級保密期限不超過20年,秘密級保密期限不超過10年。在保密期間,正式公布就可以視為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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