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真能娶三妻四妾?別開玩笑,這種好事皇帝都不敢想
要討論古人能不能娶三妻四妾,自然先得提一提婚姻,婚姻是怎么來的?
近代學者劉師培說:上古婚禮未備。
東漢學者班固說:于是伏羲仰觀象于天,俯察法于地,因夫婦,正五行,始定人道。
兩人的觀點合起來就是:三皇以前,世上還沒有婚姻,所以,那時候也不存在什么嫁娶,人們只是由著性子非常自然的結合,直到三皇當中的伏羲氏掌權之后,才制定夫婦之制,婚姻、家庭乃至于夫妻,就這么來了。
婚禮
從這個層面講,所謂婚姻,從誕生之日起,就跟“制”或者“禮”有關,既然跟“制”或者“禮”有關,因為“非禮勿言”的緣故,就不能馬虎,必須得講究一定的規矩,還得是一整套的規矩,而這些規矩,其中就包括古人能娶幾個老婆問題,可問題是,古人為什么要多娶老婆呢?
一:古人為什么要多娶老婆?
為什人?個人愛好?這種理由能說出口嗎?聰明的古人有別的,很有道理的說法。
普遍印象中,古代,對于婚姻是很放得很開的,只要有權有勢,三妻四妾,甚至更多的老婆,都是很正常的事兒,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
妻者,齊也
籠統一點講,自有婚姻以后,古人是施行多妻制,但這里的“妻”只能解釋成“老婆”,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妻”。所謂“妻者,齊也”,從這個概念上講,在古代家庭當中,“妻”與“夫”地位上是平等的,既然平等,那就不能太多。
一個家庭當中只能有一個,但只娶一個老婆,對古人來說是很冒風險的事,因為“婚”禮上就有規定,娶老婆的首要任務是:廣繼嗣。盡可能多的延續血脈。
古時候醫療水平落后,想要盡可能多的延續血脈,一個老婆肯定完不成,所以,家里必須還得群策群力,雖然后人認為,所謂“廣繼嗣”說是借口,然而管它呢,有點道理不是。
問題是,這些個群策群力,可以“廣繼嗣”的女人是什么身份呢?
黃帝
妾。妾這個字的本意是女奴,后來用作稱呼妻之下的小妻,《春秋》有云:妾不聘也。這樣的小老婆,娶她們的時候非常隨意,基本的三媒六聘都不講究,身份之低已經可想而知。
綜上,總結下來就是,古代所謂的“一夫多妻制”嚴格意義上來講,應該稱之為“一夫一妻多妾制”,是從五帝時期發端,因為之前是沒有婚姻的。
大家熟知的黃帝,就有四妃十嬪,總計十四個老婆,當然,所謂四妃十嬪說,是后人抬高了這些女人的身份,事實上,除嫘祖是正妻之外,其余十三個老婆,包括有名的嫫母在內,都只能算作妾。
大約這種做法很符合時代發展需要,所以一夫一妻多妾制就這么流傳下來,朝代怎么更迭都沒有改變,到周朝的時候發展到巔峰,巔峰到什么程度呢?
古代
因為古代男女比例嚴重失衡,所以禮法上,對古人能娶幾個老婆有嚴格的規定,不同階層的人,娶老婆的數字不一樣,而且差距很大,到底怎么很大法?
二:古人究竟能娶幾個老婆?
漢朝《鹽鐵論》在總結秦漢以前的婚姻狀況時說:士一妾,大夫二,諸侯有侄娣,九女而已。
這里說的是特權階層,可即便這些特權階層,也只能是:士人可以一妻一妾;卿大夫一妻二妾,諸侯多一點,一妻八妾,可以一竿子娶九個女人。諸侯已經如此,那么皇帝呢?
《周禮》當中曰:王者立后,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女御,以備內職焉。后正位宮闈,同體天王。夫人坐論婦禮,九嬪掌教四德,世婦主喪、祭、賓客,女御序于王之燕寢。頒官分務,各有典司。
總計下來,一百二十個女人,雖然有一百二十個女人,而且各有職司,但唯獨“后”,才“同體天王”,跟皇帝地位等同,其余,按一夫一妻多妾制的說法,只能算作妾,充其量,可以稱之為貴妾。
皇帝
從這個層面講,皇帝,“四妾”可以,你還能有更多的妾,都可以達到一百多個,但“三妻”,這種沒事兒就想都不要想了,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說了這么多,那沒有特權的老百姓,也就是所謂的庶人呢,跟現在一樣一夫一妻,根本沒有納妾的資格,事情就能有這么尷尬。
總結下來,古人是娶不了三妻四妾的,因為大家都只能有一個妻,不同的是,庶人只能娶妻,士人能多一個,卿大夫多兩個,諸侯多八個,皇帝多一百一十九個,這是死規定,沒有特殊情況不能例外,假如例外了呢?
三:違反規定怎么辦?
這種規定,周朝成型,秦朝略有發展,漢朝再度推至巔峰,但所謂漢朝推至巔峰,也只是使皇帝娶老婆的數字到了巔峰。
后宮
原本是:一后,二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女御,總計五等;秦始皇統一六國后,將六國的女人納入后宮,納入后宮之后,覺得這些數字不能滿足自己的需要,于是在總結前人經驗的基礎上,將原來的五等變為八等,設皇后、夫人、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長使、少使八個品位,老婆的數量成倍增長;
到了漢朝,在秦始皇的基礎上又發展一步,特別是漢武帝、漢元帝之后,又在秦始皇八等的基礎上,增增減減刪刪改改,變成二十等,分別是皇后、昭儀、婕妤、仱娥、傛華、充依、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長使、少使、五官、順常、無涓、共和、娛靈、保林、良使、夜者,后世繼承下來,雖然略有變化,但大體上換湯不換藥而已,從此,皇帝的后宮,有三千佳麗就不再是傳說了。
然而不管怎么說,皇帝還是只能有一個妻子,三妻這等美事,那是想都不敢想的。
妾
皇帝變了,下面的人呢,遺憾的是,沒有,甚至還有所刪減,到了最為嚴格的明朝,居然規定,只有親王可以一次納妾十人,其余世子、郡王只能娶四個,而且還有要求,二十歲的時候沒有孩子,就可以娶兩個小老婆,到三十歲,假如正妻,小妻都沒有生育,才可以湊足四妾之數,這就到極限了。
對親王、郡王都如此要求,其他人自不用多說,一方面皇帝增加老婆的數量,一方面其他人削減老婆的數量,為什么呢?大約跟男女比例失衡,好鋼要用在刀刃上有關。特權階層如此,庶人,也就是小老百姓呢?
忽必烈
還是一夫一妻,一直到元朝,出了個心系百姓的良吏,時任司農少卿的譚澄,給忽必烈上書說: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宜令民年四十無子聽取妾,以為宗祀計
什么意思?還是為“廣繼嗣”考慮,要求皇帝允許老百姓納妾,忽必烈考慮了一會兒,答應了,但前提條件是:四十歲的時候還沒生下孩子,才可以納妾。
老百姓四十歲才可以納妾,四十歲以前還想三妻四妾,別開玩笑,這種好事皇帝都不敢想,但倘若有人不聽話,非要違規娶老婆呢,朝廷也不是沒辦法:笞四十。
多娶一個,打四十板子,如果屁股夠厚,不怕板子,那就盡情的發揮吧。古代娶老婆大概就是這樣,因此,想穿越過去享受人生,娶個三妻四妾的同學們,一定要謹慎了。
文:斯文卿相
參考文獻:《周禮》、《史記》、《前漢書》、《后漢書》、《鹽鐵論》、《白虎通義》、《元史》、《明律》等
圖片來自網絡
0個評論
文明上網理性發言,請遵守新聞評論服務協議



魯公網安備3713020237169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