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失業保險金漲錢了 2021年10月起不僅漲額還提速
在五險一金中,失業保險金的關注度遠沒有公積金和醫療保險金關注度那么高,而且以前的失業保險金的數額也很少,很多人也不愿意申請,不過從今年10月份開始,臨沂市的失業保險金正式漲錢了~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21〕169號)和《臨沂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臨沂市財政局關于建立失業保險金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鉤聯動機制的通知》(臨人社發〔2018〕55號)規定,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自2021年10月起市本級和三區(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由每人每月1557元調整為1710元,高新區、經濟區參照該標準執行;九縣(沂南、郯城、沂水、蘭陵、費縣、平邑、莒南、蒙陰、臨沭)由每人每月1395元調整為1530元。
失業保險金除了數額增長以外,發放速度也進行了提升,實施撥付流程再造,壓縮待遇申領辦結空間,將失業保險金待遇審核提速至即時審核,當月撥付,當月即享。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第一: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
第二:案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第三:辦理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第一:公司辦理了解聘的報備;
第二:公司向社保局遞交解聘通知書以及失業證明檔案材料,失業登記表等材料;
第三:失業人員被解雇之后進行失業登記;
第四:市社保局審查之后通過,領取失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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